6月3日下午7点,大集街曙光村田家集村47号地块施工人员将泥土退至绿道路面,完全堵塞绿道。
6月4日上午9点,天鹅湖片区负责人安排园林工人,清理路面堆土,恢复绿道畅通。
6月5日下午,大集街政府曹书记一行莅临47号地块施工现场时,明确要求:在组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施工作业不能破坏湖泊绿道等基础设施。
根据《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政府令第224号)“第三章第十四条: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在本规定实施之前已经审批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应当置换到基本生态控制线外根据规划进行建设,或者实行政府土地储备”。